戈登-康威尔神学院
收件人:DMin副教务长和项目主管
埃塞克斯街130号
South Hamilton, MA 01982
或传真至978-646-4163
或将.PDF格式的附件发送到:[email protected]
任何有关F-1学生签证和I-20/签证证书申请的问题,应向副教务长和事工博士项目经理提出,[email protected]:978-646-4163 ,电子邮件:[email protected]。
当完成 申请I-20/签证证明您需要出示一个学年的全部资金证明,金额在申请书第2页上注明。为了满足这一要求,您必须提交所有文件,包括银行对账单、支持信/支持宣誓书,以及任何其他要求您提供的信息。请注意,大使馆/领事馆将要求提供原件;因此,我们建议您从每个资助来源中要求提供两套财务文件。
所有文件必须是在最近3个月内准备的,并应说明未来几年的合理支持手段。
注:所有文件必须以英文提交,使用美元换算。包括在确定美元等值时使用的任何换算率。
个人资金 | 父母、家庭或私人赞助人 | 组织、机构、基金会、教会或其他组织。 | 奖学金 |
提交一份你自己名下的个人银行对账单的复印件(美圆)。 | 提交一份银行对账单的复印件。 担保人的 自己的名字(美元)。 | 提交一份支持宣誓书, 说明支持的条件 | 提交一份戈登-康维尔奖学金的颁奖信副本 |
或过去3个月内银行官员的信,显示有余额以应付开支 | 或最近3个月内银行官员的信,显示出 担保人的余额以应付开支 | ||
提交一份由支持者签名的支持宣誓书 |
注意:Gordon-Conwell和使馆官员将对财务文件进行仔细审查和考虑。 特别是在您的签证面谈中,请准备好解释所有的经济来源,如果被要求,请提交必要的补充文件。